四、建立和完善药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一)积极探索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中派驻监督员制度,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防范高风险药品药害事故发生。
(二)及时总结《
广东省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经验。
(三)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简称“两网”)建设,巩固我市“两网”建设排头兵形象。要建立健全市、县、镇三级政府“两网”领导小组及日常办公机构,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卫生资源,深化扩展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确保农村群众的用药安全、方便、有效。
(四)各区、镇人民政府要指定1-2名兼职人员,协助作好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五)完善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横向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互通、执法联动、积极快速的打假制度,形成打假合力。
(六)完善药品监管部门与企业纵向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建立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制度、案源信息快速分析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药品打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完善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应对药害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积极预防、全力控制药害事件,努力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探索制订药品损害赔偿制度,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五、加强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
(一)结合实施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要求,加大投入,逐步改建市药品检验场所,装备急需的实验仪器和设备,提高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的技术能力建设。
(三)运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药品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建立覆盖市、县两级药品监管系统的专用网络和电子政务专网,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信息动态跟踪监控,提高我市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