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对联体别墅房屋内开挖地坪扩大使用空间行为的行政执法使用依据的批复
(沪房地资物[2006]190号)
普陀区房地局:
你局《关于对联体别墅房屋内开挖地坪扩大使用空间行为的行政执法使用依据的紧急请示》(普房地法[2006]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业主、使用人擅自对住宅地坪下挖,扩大使用空间或者进行上、下层分隔的行为,属于《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
二十六条第二项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应当按照《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
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