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物业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房地资物[2006]241号)
各区、县房地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了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以下简称“峰会”)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各区、县房地局和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要全力以赴,把确保峰会期间物业管理正常运行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到及时布置、及时检查、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确保不发生因物业管理纠纷引发的干扰峰会正常开展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房屋和共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要针对“峰会”期间的气候特点、业主集中使用物业等情况,根据《上海市房地资源系统专项应急预案》,调整和充实处置物业管理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把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保安人员力量,切实做好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各物业管理企业在“峰会”期间要加强对小区门岗、巡逻岗、监控岗、车管岗的管理。要增加小区夜间值班保安人员,维护好小区公共秩序,重点加强小区车辆管理、家庭装修管理和小区来访人员管理。要安排力量对保安夜间值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保安人员有脱岗、离岗、睡觉等行为,要按企业岗位管理制度严肃查处。
三、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切实防范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