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同意“天安豪园(一期)”、“爱庐世纪新苑”小区列入创建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同意“天安豪园(一期)”、“爱庐世纪新苑”小区列入创建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计划的通知
(沪房地资规[2006]420号)


闵行区房地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天安豪园(一期)”“爱庐世纪新苑”创建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的请示》收悉,经专家评审及实地检查,现批复如下:
  你局申报的上述两建设项目基本符合2006年度上海市“四高” 优秀小区创建计划要求,同意该项目列入《2006年度上海市“四高”优秀小区建设计划》。同时要求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进一步提高小区的土地节约利用(包括地下空间);强化建筑节能措施;继续优化其规划(包括景观)设计方案,营造有特色的居住文化氛围。
  “天安豪园(一期)”小区:小区内北部的商业街过于狭长,应分为二段,既有利交通出行,又可增加小区绿量;建议在小区住宅底层架空的空间部位,增加青少年活动场所;房型设计应增加储藏空间;要求该项目实施全装修。
  “爱庐世纪新苑”小区:在小区内应适当增加1-2层商业裙房,以便低收入者就业;应尽可能做半地下停车场,控制地面停车数量,以增加小区绿化面积;在小区内合适的地方,可增加青少年户外活动场地;考虑到配套商品房的特性,应重视对居民封阳台问题的管理,在设计时就予以考虑,以免今后影响小区的整体环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