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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城市规划区二OO八年度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模式,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主要目标
  1、新开工总量和结构新开工总量:计划新开工住房8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1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开工建设1.6万平方米。结构:重点扩大满足市民自住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套型建设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占全市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普通商品住房按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
  2、竣工总量:住房竣工总量60万平方米。
  3、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不断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功能质量、环境质量和配套质量。
  4、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8.6平方米。
  5、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能够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居民困难家庭达到1000户。
  (四)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临汾市区城市规划区内。
  三、住房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导,优化住房建设布局
  住房建设布局要与市政公建等专业规划相配套,与公共交通相结合,提高居民生活和出行的便捷性。
  (二)强化土地供应管理,调控建设规模和节奏
  加强土地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合理调节新建住房的建设规模和供应节奏,保持住房供需基本平衡。加强新增住房用地计划管理。依据住房需求、在建项目和存量土地等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全市新增住房用地总量和年度计划。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完善土地出让办法,细化土地出让前置条件。逐步推行净地出让。在土地招拍挂文件、土地出让合同中,严格规定建设进度计划、套型结构比例等总体要求,把住房建设进度和供应结构全面纳入可控状态。
  (三)优化供应结构,适应多层次需求
  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大力发展适应市民自住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按照区域控制、总量和项目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确保套型建设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占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四)提升综合性能,提高建设水平
  1、强化住房质量管理,健全住房质量管理体制和机制,抓好质量通病防治,重点推进“无渗漏”工程和监理督导等工作,严把住房交付使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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