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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委、经委、煤炭局、国土局、安监局、审计局

  4、市纪委、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进 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任务:开展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进行清理, 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定和完善基层干部行为规范,逐步建立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积极探索 建立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重点抓好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型村、信访问题突出村的廉政建设。切实抓好财务管理、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分配、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检查,推动4个方面36项制度在全省农村基层的全面落实。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审计局、纠风办

  5、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的工作

  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风建设

  工作任务:

  继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努力解决不敏锐、不干事、不踏实、不干净、不负责任的问题。对发生严重作风不正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

  配合单位:市直工委

  6 、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改进会风和文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 理局

  7 、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

  (1) 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工作任务: 全面加强对以投资结构优化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坚决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控制“两高”项目上马,防止投资过快增长。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经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监察局、公安局、环保局

  (2)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工作任务: 建立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装修办公用房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

  (3)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工作任务:建立政府 投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开展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搞好投资主管部门与土地、规划、环保等部门在相关管理环节上的衔接。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经委、国资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商务局

  (4)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

  工作任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国土局、水利局、交通局、国资委、商务局、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

  8 、市监察局牵头的工作

  (1) 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工作任务:① 全面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工作指标考核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② 坚决纠正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做法,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 ③ 全面加强对实施“四大攻坚”、强化“四大支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④ 对“两区”开发项目、沪洽会、港洽会、珠洽会和煤博会等重大签约项目的落实及建成达效情况进行跟踪监察。 ⑤ 全面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建设局、环保局、审计局、商务局、扶贫办

  (2) 继续整治公路超载超限

  工作任务:继续加大整治公路超载超限工作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严查超载超限车辆,严打黑恶势力和养黑车、收黑钱、放黑车行为。抓住超载超限车辆,实行倒查倒追,严厉追究车辆生产改装、超量超限装载、入口放行等环节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交通局、纠风办、经委、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物价局、环保局、煤运总公司

  ( 3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工作任务: ①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集中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集中力量在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 ② 严肃查办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土地资源审批领域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以租代征土地和矿产资源、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国企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案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尤其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配合单位: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委组织部、审计局、国土局、劳保局、国资委、财政局、建设局、人事局、环保局、安监局、信访局

  (4)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

  工作任务:①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②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③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④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吸取教训,堵塞漏洞;⑤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⑥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事局、信访局、法制办

  (5)切实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工作任务:①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努力探索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有效防止滥用权力现象发生。积极探索和抓紧建立多种形式的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和有效方法。 ② 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审计局、市直工委

  ( 6 )切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工作任务:切实贯彻落实省委制定的惩防体系《实施意见》。围绕建立具有山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实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工作方案。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 7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规范化管理

  工作任务:继续认真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事项。制定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减少审批部门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审批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实行审批、管理、核准、发证分离,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环节进行权力分解和制衡。健全和完善资源和项目审批公开、查询和问责制度,规范政务大厅,推进电子政务,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力争今年底市以上的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民政局、工商局、国资委、财政局、国土局、煤炭局、安监局、法制办、经济研究中心、编办

  ( 8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工作任务:

  ①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肃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处理执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执法违法、执法不当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执法部门、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司法局、法制办

  ②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机关工作秩序、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进行检查,促进政府工作提速,行政提效,服务提质,坚决纠正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创优投资发展环境。强化绩效考核,狠抓制度落实,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人事局、商务局、审计局、环保局、扶贫办、法制办

  ③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健全和加强市、县两级行政监察机构,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配合单位:市编办、人事局、财政局

  9、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的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工作任务: 强化行政复议的功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依法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作用。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财政局、司法局、劳保局、建设局、民政局、扶贫办

  10、 市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工作任务: ①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制入会、摊派入会、强行服务等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② 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 日常 监管,特别是将一些“官办中介”彻底脱钩。 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监管立法进程,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保护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正常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组织。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物价局、建设局、司法局、地税局、工商局、法制办

  11 、 市扶贫办、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工作任务: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纠风办、监察局、审计局

  12、 市民政局、农业局牵头的工作

  认真抓好村务公开

  工作任务:加强对各地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并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村务管理和关系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范化。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财政局、纠风办

  13、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

  工作任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行为,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逐步建立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国资委、审计局

  (2) 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工作任务: 促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大病统筹机制,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制度。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局

  (3)纠正损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

  工作任务: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重视解决拖欠工资、非法用工等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监察局

  (4)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工作任务:对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保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完善和落实面向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建设局、农业局、财政局、总工会、监察局

  14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工作

  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违纪违法行为

  工作任务:①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②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③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违纪违法行为。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

  15、市农业局牵头的工作

  纠正损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

  工作任务:

  ①对各地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以及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

  ②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进行清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工商局、发改委、建设局、地税局、国税局、政府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交通局

  ③建立健全加强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监管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逐步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

  16、 市纠风办牵头的工作

  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

  工作任务: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行业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和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督促电信、金融等公共服务行业研究提出损害群众消费权益不正之风的治本措施。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建设局、电信局、银监局

  17、 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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