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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注:1、本表每一栏均为必填项,由各区县房地局上报市房地局物业处。
  2、项目性质按售后公房、商品房、办公、商业、学校、医院、工业区或其他类填写。

  附件三:
  历年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复验表
项 目 名 称 地 址 
公司名称 项目经理姓名 
业主大会名称 管理处联系电话 
建 筑 面 积住宅:收费标准(单价) 
非住宅:小区入住率或使用率 
取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时间 
项 目 性 质(请打勾选择)□售后公房  □商品房
  □办公    □商业
  □学校    □医院
  □工业区   □其他
维修资金筹集情况 
房屋竣工年月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年月 
取得示范项目称号后,管理区域内是否有重大责任事故、有效投诉和媒体有效曝光事件□有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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