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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上海市物业服务行业迎春便民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上海市物业服务行业迎春便民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
(沪房地资物[2007]800号)


各区(县)房地局、各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
  2008年春节将至,为了使广大市民欢度一个平安有序、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上海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2008年度迎春便民服务系列活动,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开展一次小区安全检查
  1、加强住房安全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力量对所管区域住房的使用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险、漏、堵、水、电”等情况和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组织力量及时解决;要加强对外露水箱、上、下水管等供水设备进行一次防冻保暖检查,对破损、遗漏部位应立即予以修复和补做;要主动对下水管道和窨井等进行疏通,确保居民正常使用。
  2、加强小区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住宅小区内的电梯、周界报警、监控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设备损坏、使用故障等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复,确保正常使用;要强化小区巡查的力度,要加强门岗值勤和小区内车辆停放、消防设施、儿童娱乐设施和水景等管理;要对住宅小区内电线老化,老式居民住宅楼梯、通道、阁楼、储物室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堆放场所等消防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业主或使用人及时整改;要确保小区道路和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加强住宅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春节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和安全巡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要及时清除小区内的可燃物和烟花爆竹燃放后的残留物,对不听劝阻并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及时报警,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一次便民服务活动
  1、组织开展一次主题便民活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住宅小区的实际,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主题为“与业主同心,创和谐小区--物业服务行业迎春便民服务”活动,为小区居民提供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
  2、积极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住宅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走访住宅小区内的孤老、病残老年人、劳模、烈军属、残障人士和困难家庭,帮助检查房屋使用的安全情况,开展一次室内清洁义务劳动等,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关心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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