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公告号20070101-20070111号为经营性用地,其余为工业项目用地。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境内已进行工商登记,领有法人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
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具体地块的竞买资格及要求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三、领取挂牌文件、竞买资格申请及勘察答疑咨询时间、地点
有意竞买者可于2007年5月10日至5月11日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前述地点领取挂牌文件。
地块所在区将于2007年5月14日14时至16时30分,组织召开答疑会,集中解答疑问,并接受咨询;答疑会地点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有意向的用地者,可以自行前往地块现场踏勘场地。
竞买资格的申请时间、地点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竞买保证金
各地块的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具体提交办法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0日16时前。
竞买保证金的人民币账户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竞买保证金的外汇账户如下:
户 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户:98011458000000014 (美元)
98011358000000020 (港币)
98013858000000011 (欧元)
98012758000000018 (日元)
五、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为:2007年6月7日至6月22日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具体地块的挂牌时间和挂牌截止时间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截止地点:地块所在区县,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六、挂牌结果发布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于2007年5月18日,统一发布上述地块勘察答疑纪要;上述地块的挂牌交易结果将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网址:www.shfdz.gov.cn)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经营性用地竞楼面单价,工业用地竞地面单价。
2、本次挂牌地块的具体挂牌出让工作由地块所在区县负责实施。
3、符合“竞买资格及要求”的申请人应当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工业项目用地的申请人同时还应当按照投资管理审批权限的规定,获得投资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并在取得《竞买人资格证》后,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4、本次挂牌地块中土地用途涉及住宅的,执行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具体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5、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和本次挂牌的具体要求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以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