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2007年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鄂政发〔2008〕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3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按照《湖北省2003-2007年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管理,在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暴发和流行、保障畜产品安全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保障了城乡农副产品供应和公共卫生安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荆州、随州、鄂州、潜江等5市人民政府“2003-2007年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