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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坚持常年抗灾夺丰收,向防灾减灾要产量、要效益。各创建示范县(市、区)要针对干旱的严峻形势,因地制宜,突出抗旱工作重点,加大以抗旱水源工程为主的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抢打抗旱水源井,清淤疏浚河道,加快小塘坝、蓄水池等蓄水工程建设,努力扩大节水灌溉面积,保证抗春旱保春种和水田用水需要。同时,积极推广坐滤水种、水田旱整地等旱作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实现一次播种夺全苗。要加快发展农机作业合作社,培育农机大户,提高农机装备和大机械作业水平,实施大机械深松整地,进一步改善土壤板结状况、增强蓄水能力、增加有机质,提高抗灾能力。各高产创建示范县(市、区)田间综合机械化率要达到83%,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带动区要实现全程机械化。要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积极推广秸秆根茬还田,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增加土壤有机质,提高肥料利用率。各创建示范县(市、区)亩施有机肥要达到1立方米,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要达到70%。要加强生物灾害防控,强化监测预警,推广先进的喷药机械和绿色无害化防治技术,组织开展统防统治。各高产创建示范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实施防治预案制,重点做好草地螟、玉米螟、水稻二化螟、大豆蚜虫、稻瘟病、马铃薯晚疫病和农田鼠害等“四虫两病一鼠”防治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四)推进生产组织方式创新,大力实施农业规模化经营。要充分发挥场县共建、农机作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作用,以农机化带动标准化和规模化。要培植种粮大户,扶持发展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创建示范县(市、区)都要重点培育一批粮食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的大户,规模经营1万亩以上的农机作业合作社、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农业企业,带动土地流转,发展集中连片的规模化经营。10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试点县(市)连片规模经营要达到4万亩以上。要采取政策倾斜、资金支持等办法,大力发展高产专业乡、专业村,每个创建示范县(市、区)至少发展1至2个专业乡、3至5个专业村,实施整乡整村推进。通过规模经营,推进良种与良法、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提高高产创建活动技术到位率和粮食生产科技含量。
  (五)积极探索创新,为高产创建积蓄后劲。实施高产创建活动,是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地要坚持常抓不懈,勇于探索创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探索优质高产高效新技术、新途径和新举措,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对高产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提炼,以点带面,推进高产创建活动上规模上水平。对高产创建活动中集成的先进技术规程、高产模式要加大普及推广力度,更大地发挥促进粮食增产作用,对一些障碍性因素和环节,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攻关、破题,保持生产技术、管理方式的方向性、前瞻性,促进高产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五、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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