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成时限和责任。生活废水处理任务应于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工业废水处理任务应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以上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监督落实。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二)造纸、耐火材料、铸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内造纸机车车速200米/分以下和年生产能力5万吨以下的包装纸造纸企业(车间),实施限期治理,推广采用造纸零排放技术,对逾期未完成造纸零排放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对于其他造纸企业,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或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实施停产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实施关闭。继续加大耐火材料、铸造行业的综合整治力度,相关县(市、区)要摸清底数,一个不漏,全面进行整治。
2.完成时限和责任。2008年6月底前,魏都区应完成晨阳纸业有限公司的零排放技术改造并通过验收;2008年11月底前,全市造纸零排放技术改造全部完成。2008年4月底前,相关县(市、区)对未进行综合治理的耐火材料、铸造企业要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并上报市政府;5月20日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8月20日前完成整治;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10月20日前全面验收;对逾期仍未治理到位的企业依法关闭取缔。以上工作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电力企业脱硫工程建设
1.工作任务。对未列入河南省小火电机组关闭计划的供热机组实施限期治理,建设脱硫工程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2.完成时限和责任。2008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以上工作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四)污水处理厂建设
1.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完善干、支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体系。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2008年6月底前,鄢陵县污水处理厂要完成阶段性环保验收;2008年9月底前,鄢陵县污水处理厂、襄城县污水处理厂、禹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要完成环保验收。2008年4月底前所有污水处理厂要完成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
(五)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配合完成全市饮用水源地规划编制工作;依法关闭、拆除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相关项目实施搬迁、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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