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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8〕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惠州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指导全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以及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制订本方案。
  一、2007年地质灾害概况
  2007年全市发生较大地质灾害6宗,无因灾伤亡人员,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较2006年36宗重大地质灾害和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均有大幅减少。全市所发生地质灾害以人类工程活动引发为主,多发生在削坡建房、修路形成的高陡斜坡地带,其次是石灰岩岩溶地区。
  我市汛期暴雨集中且强度大,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全市共有654处建卡地质灾害点,其中危害程度严重的有109处,已发生地质灾害点480多处,潜在威胁点有170多处。由人类工程活动为主引发的地质灾害有509处,占77.80%;自然因素为主引发的有45处,占22.20%。而且每年汛期都将引发一批新的地质灾害点,这些隐患点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地质灾害管理和防灾减灾,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的预见性是十分必要的。
  二、2008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每年汛期为4~10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此时段是台风暴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根据往年记录资料,我市地质灾害频发期为每年的第一次强降雨过后开始至台风暴雨期间。因此,5月至8月是我市的重点防范时期,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当高度警惕。另外降雨量稀少的干旱冬季,局部石灰岩岩溶地区也可能引发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巡查,注意防范。
  三、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特征及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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