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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

  2.校企联合共建专业实习基地。一是企业给职业院校以仪器、设备和技术的支持,建立“教学型”校内操作基地。二是根据企业生产和学校教学的实际,在企业车间设立“产教型”校外实习基地。校内操作基地以职教教学大纲为主体,注重学以致用,专业技能操作课占总课时的45%以上;校外实习基地主要接纳职校学生的实习,也可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集教学、培训、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多种职教资源于一体。
  3.校企联合培养“双师型”专业教师和“技师型”兼职教师。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年至少有1个月时间到企业实践,合作企业要选派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为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也可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校企联合培训企业员工。职业院校要努力帮助合作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派遣教师授课,并提供教学场所。在企业中建立工学结合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晋级,加快培养高级技工和技师,建设学习型企业。
  5.促进校企多元合作。不断推进办学机制创新,积极吸纳境内外企业资本、资金和设备,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以行业协会为依托、以校内外实训基地为平台的校企办学机制。支持企业在整合企业资源或盘活职教资源的基础上,兴办或合办职业院校与职业培训机构。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
  6.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整合企业和农林、科技、教育等部门的力量,对农民普遍开展适合当地生产需要的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技能的提高。利用各成校和农村中小学资源,结合课堂教学、企业参与、远程教学等形式,扩大培训规模,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培训一批农村干部、树立一批农民致富典型。
  7.建立“契约式”合作关系。职业院校(成校)与企业、企业与社区(村)、社区(村)与职业院校(成校)相互之间通过签订契约,以确保各方合作目标稳定、内容确定、权益共享、成效显著。

  三、积极为校企合作提供保障措施
  1.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系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好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系会议制度,做好对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服务,根据职能分工,共同解决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使我市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工作不断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2.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在保证教育费附加30%作为职教经费的基础上,要逐年提高职教经费在教育投入中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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