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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5.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继续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非煤矿山,严防非法采矿死灰复燃。加大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启动尾矿库项目改造。

  继续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等技术措施。

  6.深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继续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为重点,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隐患。加强对休闲娱乐设施、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

  7.深化建筑施工及城市公用设施安全整治。深入开展以重点建设项目、城市公用设施、旅游设施、燃气设施、设备、建筑施工和房屋拆除为重点的安全整治。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对立项审批、地质勘探、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在建市政道路、隧道、桥梁和房屋建筑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严密防范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倒塌等易发事故。加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安全监测、隐患治理和应急管理。

  8.深化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整治。加强对正在施工作业的钻井现场(平台)、关键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及油气站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现场安全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重点督促落实川东北复杂地质条件下天然气开发利用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防“井喷”、“井漏”事故。按有关规定制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相关器材、设备,督促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的应急救援体系相衔接,组织开展包括对驻地群众通知、疏散和撤离等内容的应急演练,做到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9.深化旅游和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开展对旅游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旅游星级饭店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加强省内风景名胜景点安全管理,完善涉旅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对中小学校危房专项整治和楼道、消防疏散通道的专项检查;加强重大文体活动安全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打击拖拉机非法载人行为。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牢固树立“治理一宗隐患等于防范一起事故”的理念,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建立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扎实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

  1.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乡(镇)4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理顺综合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关系,明确隐患监管责任单位。在“落实年”、“攻坚年”和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从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两个主体责任以及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深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继续实行省、市(州)两级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所有重大隐患均要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实行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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