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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意见的通知


  三、服务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构建高等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平台。把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作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任务,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深入农村、深入城市社区办学,在人才培养、职业技术培训、科技服务等方面构建社会服务平台,更好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效的人才、智力和技术服务。

  --组建由行业协会牵头,高等职业院校为龙头,遴选综合实力较强的职业院校、大中型企业和劳务派遣等机构参加的省级行业性、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鼓励支持有区域优势、有产业发展依托的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设区市建立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鼓励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整合优质的专业教育资源与相关行业企业联合组建专业型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集团通过成立理事会,制订章程,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职教集团成员之间的责权利,建立灵活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促进职教集团成员之间人才、技术、教学、实习实训、技能鉴定、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生产服务,让行业、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让职业院校优先为职教集团内的行业、企业输送优秀毕业生,优先为行业企业培训员工和技术服务,实现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员工培训和技术研发上的无缝对接,促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合作双赢。

  --支持地方性高等职业院校以加强为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人才市场需求相适应的职业人才培养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学效益。支持行业性高等职业院校紧密结合相关产业和行业发展规划,明确服务方向,成为培养培训行业发展人才,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基地。

  --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办学重心下移,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争取扶持政策和措施,支持农林类高职院校办好一批直接为“三农”服务的专业;支持有关高职院校通过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农村举办周末学校、夜校和农业技术、实用技能培训班等,或通过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大力培养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实用人才,开展农村劳动技能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水平。

  --支持有优势、有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设立技能学院,主动参与有关部门、行业制订教育培训规划,制订有关行业的工种标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采取全日制、工学结合、分阶段完成培训等形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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