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吐地行办〔2007〕42号)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主体意识,不断提高各行业、系统消防重点单位自身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有关要求,现对2006年确定的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溢达纺织有限公司、中油吐鲁番销售分公司西环北路加油站、地区人民医院、新疆移动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建行吐鲁番地区分行、吐鲁番北园春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吐鲁番康泰休闲娱乐有限公司。
以上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