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行在偏远地区设置药柜的做法,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标准要求设置药柜,以解决偏远地区农牧民买药难的问题。
3、进一步做好乡(镇)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作为药品供应方,实行药品的集中配送,统一药品价格,统一药品管理,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4、继续做好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分期分批对乡镇卫生院、计生指导站、个体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药房规范化管理的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对不符合考核细则要求的,尤其是个体诊所,要严格予以整顿,达不到要求的,卫生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以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
(三)加大诚信建设力度,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辖区内涉药单位的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农村药品信用安全制度,定期召开涉药单位联席会议,推行企业诚信制度建设,营造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意识。
(四)加强“两网”建设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两网”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制作宣传标语、宣传口号等开展形式多样、形象直观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把“两网”建设宣传提纲、宣传手册等及时送达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两网”建设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确保农村“两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从长远利益出发,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针对“两网”建设工作,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各项工作。
(三)落实资金,加强管理。各县(市)要拨出一定的经费作为“两网”建设的专项资金,要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占用,确保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正常运转。
(四)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强药品的执法联动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尽其责,共同协调解决好“两网”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宜,确保“两网”建设的有序推进。
(五)落实制度,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考核制度,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年底,“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将按照地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考核细则(见附件)对各县(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