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6年度地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吐地行〔2007〕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06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把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各族群众,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地区新建抗震房11225户,超额完成地区年初下达的10323户的建设任务,有1万多群众搬进新居,极大地改善了乡村面貌和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了贫困地区乃至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地区行署决定,对完成和超额完成2006年抗震安居工程计划任务的两县一市抗震安居办等16个先进单位和买买提明·买提尼亚孜同志等23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希望各县(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心系各族群众安危,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切实组织实施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确保2007年7000户建设任务的完成,让更多的群众尽快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附件:1、2006年度吐鲁番地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先进单位名单
2、2006年度吐鲁番地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1:
2006年度吐鲁番地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先进单位名单
(16个)
1、吐鲁番市抗震安居办
2、鄯善县抗震安居办
3、托克逊县抗震安居办
4、吐鲁番市亚尔乡人民政府
5、吐鲁番市葡萄乡人民政府
6、吐鲁番市胜金乡人民政府
7、吐鲁番市艾丁湖乡人民政府
8、鄯善县鲁克沁镇人民政府
9、鄯善县达浪坎乡人民政府
10、鄯善县委组织部
11、鄯善县城乡建设局
12、托克逊县夏乡人民政府
13、托克逊县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
14、托克逊县依拉湖乡人民政府
15、托克逊县博斯坦乡人民政府
16、托克逊县民政局
附件2:
2006年度吐鲁番地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先进个人名单
(共计2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