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兑现2006年度地区16个经济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责任书的决定
(吐地行〔2007〕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2006年,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全地区各经济部门和招商引资责任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经地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2006年,地区16个招商引资责任单位中,有12个部门超额完成任务,引资达1.9136亿元,完成地区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90.26%;有2个单位基本完成任务,2个单位没有完成任务。为充分调动地区上下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激励各县(区)、各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真抓实干,加快发展,努力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度地区16个经济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兑现:
1、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4个单位:地区交通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每个单位奖励5万元。
2、招商引资工作完成较好的8个单位: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水利局、建设局、畜牧局,每个单位奖励2万元。
3、招商引资工作基本完成的2个单位:地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分别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97.5%和79.9%,对这两个单位不奖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