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榕政综[1998]222号);
十四、《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
福州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政综[1999]72号);
十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00]1号);
十六、《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2000]3号);
十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州市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00]132号);
十八、《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2001年12月27日以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公布);
十九、《福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2002年8月16日以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公布);
二十、《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9月10日以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公布);
二十一、《
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2003年4月16日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公布);
二十二、《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2003年7月30日以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
二十三、《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2003年10月20日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公布);
二十四、《
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4年10月11日以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