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8年雨雪冰冻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2008年1月30日 川价电发〔2008〕11号)
各市、州物价局:
为及时了解2008年雨雪冰冻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情况,加强价格监管,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1月24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值班工作的通知》和1月28日价格司《关于切实加强雨雪冰冻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函》的要求,结合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主副食品价格应急监测日报的紧急通知》(川价发〔2007〕34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雨雪冰冻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
春节期间,各地要认真做好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紧密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密切监视市场供求动态变化情况,重点加强主副食品和油、气、交通、住宿、旅游景点等价格和收费的监测(详见附件)。现行主副食品价格应急监测日报报表自1月31日起取消,按本通知所附报表执行。采价布点方式与现行日报相同。
二、报价时间
1、附件中1-13项品种:自1月31日起每日11:00前报价;
2、附件中14-19项品种:为雨雪冰冻和春节期间临时增加的品种,1月31日至2月15日期间每日11:00前报价;
3、附件中20-26项品种:为春节期间临时增加的品种,2月8日(初二)、10日(初四)、12日(初六)11:00前报价。
三、报价方式
价格报表和情况说明报至swjc@scpi.gov.cn;如遇网络故障,传真至028-86522686。省价格监测中心联系电话:028-86522685,13981922460。
请严格按本通知附件的报表格式报价,不得变更规格、单位和填报顺序。
自2月16日起,请将本通知附件的报表名称改为“四川省主副食品价格应急监测日报表”。
四、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各科室力量,充实监测值班人员,主要领导要带头做好市场巡视和值班、带班工作,各地的监测预警电话要保证24小时开通。各地值班安排情况务于2月4日前报省价格监测中心。
要加强节日市场价格分析,对市场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物价局报告,做好市场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