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州政府定点扶贫组“十一五”扶贫工作的通知
(西政办〔2006〕7号)
州政府定点扶贫工作各联点单位、参与单位:
开展定点扶贫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农村牧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事关海西农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为全面落实州政府“十一五”定点扶贫任务,作为牵头单位,州政府根据“十一五”扶贫任务和帮扶单位的情况,对州政府扶贫组的帮扶任务进行了分解,现将有关责任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点帮扶分组安排
州政府扶贫组14个帮扶参与单位分为3个帮扶小组,各帮扶1个定点扶贫村。
第一帮扶小组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州教育局、州司法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农行为定点帮扶参与单位,定点扶贫村为都兰县香日德镇乐盛村。
第二帮扶小组由州水务局牵头,州粮食局、州人民医院、州文联、州民语办为定点帮扶参与单位,定点扶贫村为都兰县香日德镇小夏滩村。
第三帮扶小组由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国土资源局、州地震局、州职业技术学校为定点帮扶参与单位,定点扶贫村为都兰县香日德镇香源村。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每年给帮扶村扶持种植户、养殖户各10户。
2、每年给帮扶村选派一名挂职干部,给贫困农民出思路、交办法、送科技、定规划,为农民增收出谋划策。
3、每年劳务输出不少于50人(次),人均创收1000元。
4、解决贫困儿童上学难问题,保证贫困家庭适龄儿童能够全部入学。
5、每年帮扶村科技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6、帮扶单位每年为帮扶村解决1-2个制约经济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
三、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 各帮扶单位要把定点扶贫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严格实行牵头、联点、参与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牵头单位要组织和协助联点、参与单位的帮扶工作,层层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包村包户、苦干实干,和群众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