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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生 柏 州农牧局副局长

  王建国 州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
  唐俊德 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海西支队队长

  吕增录 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科科长

  马元明 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李文杰 州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邓永寿 州林业局业务科科长

  贾福宏 州水务局质量监督站站长

  王全荣 州农牧局农业科科长

  刘春生 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旗 格尔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启明 都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焦生福 乌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建国 大柴旦行委国土资源局局长

  胜 利 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科副主任科员

  韩明雄 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科,吕增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的职责:

  1、研究解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项目的招投标、工程实施及监理进行监督检查;

  4、协调解决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调解决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面出现的有关问题;

  2、不定期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检查结果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3、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大的设计变更时,协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三、项目实施原则

  (一)严格执行 “五项制度”原则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 “五项制度”,即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法人责任制,使项目实施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操作性。

  (二)项目实行 “四统一”原则

  项目实行统一招投标、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统一监理。

  (三)分期检查、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工作。委托实施单位每半年向项目承担单位上报项目进度,通过分期检查和年度验收总结经验,有效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行年度考核,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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