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柏 州农牧局副局长
王建国 州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
唐俊德 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海西支队队长
吕增录 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科科长
马元明 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李文杰 州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邓永寿 州林业局业务科科长
贾福宏 州水务局质量监督站站长
王全荣 州农牧局农业科科长
刘春生 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旗 格尔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启明 都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焦生福 乌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建国 大柴旦行委国土资源局局长
胜 利 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科副主任科员
韩明雄 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土地科,吕增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的职责:
1、研究解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项目的招投标、工程实施及监理进行监督检查;
4、协调解决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调解决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面出现的有关问题;
2、不定期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检查结果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3、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大的设计变更时,协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三、项目实施原则
(一)严格执行 “五项制度”原则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 “五项制度”,即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法人责任制,使项目实施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操作性。
(二)项目实行 “四统一”原则
项目实行统一招投标、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统一监理。
(三)分期检查、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工作。委托实施单位每半年向项目承担单位上报项目进度,通过分期检查和年度验收总结经验,有效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行年度考核,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