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7〕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潮州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潮州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开展“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全面提高灭火救援的水平和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和部署各项消防工作,为我市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平安潮州”、“和谐潮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责任制,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和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努力实现“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本遏制”的工作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查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建新
副组长:黄学琼(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永文(市消防局局长)
市安监、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人防、供电、供水、消防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