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亳州市委关于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开展“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为民办事”活动的决定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作风,统筹城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市委决定,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开展“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为民办事”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亳州发展这个大局,以保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访民情办实事、不断创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为主要内容,以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为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及时了解掌握农村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农民的新需求;
2、指导联系村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各项民生工程;
3、协调有关方面每年为联系村至少办1件实事。
三、措施和要求
1、从市几套班子成员、市直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区直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确定1271名干部,联系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后的1271个村(农村社区),建立长期的“结对子”关系。
2、在亳州报等新闻媒体公布全市领导干部联系村名单,并在市县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为民办事的先进典型。
3、市委成立“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为民办事”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刘振宏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骆方平任副组长,市直单位和县区委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联系村的登记造册、掌握并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4、联系到村的领导干部工作或职务变动后,由市活动领导小组商有关单位及时予以变更。
5、进村入户的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和各县区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将领导干部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列入年度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评优评先和干部任用的依据之一。对此项活动不重视、不负责任、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市活动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年终个人不得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