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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8年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由市发展改革委、农开办负责落实。
  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31.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由市文化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2.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事业。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和“五个一工程”,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艺精品。
  由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33.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积极推动嵩山历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由市文化局和登封市政府负责落实。
  34.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搞好城镇数字电影广场建设和农村电影放映。
  由市文化局、广电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5.积极迎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由市体育局、残联负责落实。
  36.大力发展传媒出版、文化旅游、武术健身、杂技表演、工艺美术和文博会展等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网络服务、信息咨询、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企业和知名文化品牌,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园区。
  由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体育局负责落实。
  37.推动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相结合,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改造,积极发展移动电视、手机传媒、网络出版等新媒体。
  由市文化局、广电局、信息办、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
  38.促进文化与旅游相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配套关联产业。
  由市文化局、旅游局负责落实。
  39.建立健全文化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完善现代文化市场营销体系。积极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搞好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
  由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工商局、商务局负责落实。
  40.办好第十届亚洲艺术节、第十八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和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
  由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41.加快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一般艺术院团、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妥善解决资产管理、人员安置等问题。完善对重点文艺院团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扶持方式。
  由市文化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
  42.创新大型文化设施管理理念和经营机制,盘活文化资源。放开发展社会文化产业,鼓励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文化旅游和书报刊音像制品分销等文化产业领域。
  由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
  4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
  由市文化局、教育局、广电局等负责落实。
  44.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搞好廉政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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