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并完善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是地震应急指挥的技术平台,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高新技术,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信息交流:各级科技、教育、文广新、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根据有关规定,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展开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5 监督检查
市科技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江门市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7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 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当江门市区、各市的城区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市科技局收集震情与社情,适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当小城市和乡镇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市、区人民政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科技局。
7.2 平息地震谣言
当江门市区、各市的城区或人口稠密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市人民政府督导谣言发生地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市科技局视情况,派出专家分析谣言起因,作好宣传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平息谣言工作。
当乡镇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市人民政府要督导谣言发生地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科技局。
7.3 应对毗邻震灾
毗邻我市的地区发生地震造成我市境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毗邻我市的地区大量人民群众进入我市境内避难的情况,市人民政府在省人民政府部署和组织下开展有关应急工作。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描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