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由州质监局牵头组织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会同州卫生局、州工商局成立全州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州政府领导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质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县、行委)也要成立相应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落实。
(二)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工作负总则,统一领导本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联动”的要求,加强监管,层层签订“食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
1、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全面推行“三员四定”(三员:即专业监管员、政府协管员和企业检验员;四定:即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和“两书一报告”(即各级质监局要签订责任书、企业要公示质量承诺书并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状况)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
2、州卫生局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条件的审查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加强对中、小食品加工企业从业卫生人员的健康状况、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将其作为提高监督水平、改善监督机制的内容加以推广,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监测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促进企业强化自身管理,提高企业责任意识。
3、州工商局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和营业执照的发放。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监管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督促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到位。切实抓好组织领导、任务、责任、措施、人员力量五个方面的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效。通过消费者申诉举报网,逐步建立四级联动食品安全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
4、其他部门。各相关部门为行政执法提供支持,协助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对移送大案、要案要及时立案侦察,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七、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