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民语办关于修订《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概况》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06〕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州各单位:
州民族语文办公室制定的《关于修订〈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概况〉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修订《海西蒙古族藏族
自治州概况》的实施意见
(州民族语文办公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修订〈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通知》精神和《关于修订青海省〈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概况》(简称概况)的修订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修订《概况》的重要性
海西是一个历史悠久,地域辽阔,资源富集,以蒙古族藏族为主体民族的自治州。海西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辉煌的历史和灿烂文化。建州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海西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团结拼搏,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非凡业绩,呈现出了一派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各项事业欣欣向荣的景象。通过修订《概况》,全面反映海西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建州以来自治州各方面的发展变化,反映时代的伟大变革,以此来教育和激励全州各族人民更加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地投入到自治州现代化建设,同时通过丰富翔实的资料,全方位地宣传海西,提高海西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有识之士来海西投资建设,旅游观光,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为此每位编纂人员,以科学务实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概况》修订工作,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自己所承担的编写工作任务,为海西两个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二、编纂委员会
主 任:
田 更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
马学太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才仁东智 州民族语文工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