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检查
1、考核检查方式。考核评估方法实行公开和封闭两种形式进行。对考核评估的党政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计划生育“三为主”,奖励政策落实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等指标,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市(县、行委)的定量指标实施全封闭不打招呼入户调查的形式进行。
2、考核检查组织。全州考核工作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计生考核调查人员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成员、州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抽调。
3、考核检查时间。2006年度考核分两次进行。5月份,考核2006年度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10月份,考核全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四)工作突出奖励加分的主要内容
1、工作创新,并有推广应用的新经验被国家或省上采纳(被国家采纳的加10分,被省上采纳的加6分);
2、计生协会加大群众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团体职能,为推动本地计划生育工作起到积极作用(5分);
3、某项计划生育工作本年度受到表彰(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地、市级5分);
4、清欠历年社会抚养费每清欠10%增加5分;
5、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群众知晓率高,开展青春期教育、关爱女孩活动,宣传教育方式多样化,宣传品入户率高,有民族语言宣传品,宣传教育效果明显等酌情加分(3-10分);
6、工作务实,各项统计数据底数清,生育、节育等数据真实可信,并在求实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成绩较突出的加分(3-5分);
7、本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投入递增10%以上的地区,每增加5%,增加奖励分5分,以此类推。
以上各项奖励分加入各市、(县、行委)总得分中。
(五)被考核的市(县、行委)有人口计生恶性事件发生的,取消奖励资格。
四、奖惩
(一)市(县、行委)目标完成分值为:135分以上为优秀地区,125分以上为良好地区,对优秀和良好地区给予表彰奖励。总分在124-100分为达标,不奖不罚;总分不足100分未达标地区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已达到奖励标准的市(县、行委),若人口出生率突破计划目标,实行“一票否决”。
(三)对已达到奖励标准的市(县、行委)若计划生育率指标突破目标,取消评奖资格,列为重点管理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