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克政办传〔2007〕10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梳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推进工作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效能,促进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07〕176号)文件精神,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州“两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议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领导
自治州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刘军海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侯全义 (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
韩兆灵 (自治州监察局局长)
帕拉提 (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晓中 (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申学海 (自治州编办主任)
周建江 (自治州档案局局长)
陈建平 (自治州人事局副局长)
于尔生 (自治州纪检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吐逊江·依明 (自治州司法局副局长)
评议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张晓中(兼),负责指导、协调等工作。
第一工作组组长:韩兆灵
周建江
陈建平
工 作 人 员:张 莉
第二工作组组长:张晓中
申学海
于尔生
吐逊江·依明
工 作 人 员:李凤琴
二、考核依据
1、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克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纲要〉五年规划》(克政发[20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