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通过宣传,要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掌握这部法律,明确
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工作职责、法律责任以及应急权力行使的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这部法律,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对公民权利合法保护和予以必要限制的具体规定。
(三)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进行正面引导,特别是通过大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增强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预防和应对危机的能力。
二、结合实际,加强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培训
加强对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培训,是贯彻实施好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前提和基础。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安排,认真组织,扎实深入的开展好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贯彻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州人民政府将组织州政府法制办适时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
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班和研讨班。自治州举办的各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学习班,要将
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学习研讨范围。
(二)州人事局要结合实际,在公务员培训活动中增加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内容,并尽快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通过学习培训,使公务员明确各级政府是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主体,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职责、法律责任以及应急权力行使的规则、程序,增强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三)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将
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尽快制定具体方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进行宣传普及,使公众牢固树立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观念,积极配合、支持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