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6〕178号)


各市、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安徽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安徽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330号印发)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省级及省级以下分成部分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三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纳入预算管理,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范围:
  (一)用于耕地开发整理项目支出。包括本级安排的耕地开发整理项目支出,以及对上级安排的耕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配套支出。
  (二)用于耕地信息与监督系统建设支出。指土地利用信息动态监测系统建立及运行等方面支出,包括设备购置和维护费、网络运行费、数据处理费、信息系统软件购置和开发费等。根据实际需要,按不超过土地有偿使用费入库总额的10%安排年度支出。
  (三)用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核查、耕地开发项目审核论证、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级标准的修订、耕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的修订及其他与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的支出。
  (四)用于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发生的业务经费。按不超过入库总额的1%比例安排。业务经费主要指土地有偿使用费专用文书、票据、报表的印制,相关政策调研,监督检查经费,宣传经费,业务人员培训经费,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
  第五条 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年土地有偿使用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收支增减因素,提出下一年度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和支出预算建议,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