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厅局各处室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苏建文明(2008)55号)
厅、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切实完成省委、省政府与我厅签定的《江苏省综治委成员单位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各项任务,现将《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厅局各处室责任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对责任分解意见中各主办处室落实工作的情况,请于6月底和11月底分两次报厅综治办。
附:《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厅局各处室责任分解意见》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厅局各处室责任分解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参与新一轮平安建设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狠抓工作措施落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按照省综治委的安排,定期向省综治委委员会议述职,报告本部门、本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情况,及时向省综治委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主办单位:厅综治办
二、积极参与省综治委的工作。
2、本部门确定的省综治委联络员经常向省综治办、省创建办传递工作信息,积极参加省综治办、省创建办组织的活动,准确、及时报送相关报表、资料,规范相关的档案资料,完成交办的任务;大力表彰、推广本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
主办单位:厅综治办
3、认真执行《省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共建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省综治委的统一安排,负责联系一个县(市、区),开展平安共建工作,加大对平安建设薄弱地区和单位的指导帮扶力度。同时,在本系统精心培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主办单位:厅综治办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任务
4、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增强群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度,进一步减少因城市规划而引发的社会矛盾。
主办单位:厅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