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意见
(宜府发〔20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
《科学素质纲要》)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推进科学技术教育、普及工作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体系,为实现宜春崛起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工作目标:到201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到202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蓬勃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形成完整的体系,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
二、实施四大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3、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以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重点
制订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实施计划,落实科学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教育的评价机制。针对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知识能力,组织课外科技活动兴趣小组,开展“校园科技节”、“科普进校园”等科学实践活动。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年度主题开展科普宣传和科学体验活动。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科技交流活动,增强他们的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发现和培养我国科技人才后备力量。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以提高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为着力点,开展面向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培训,使他们掌握1-2门农业生产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培养成为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生力军。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健全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长效机制。重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创建活动,运用多种方法促进家庭教育全面开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发挥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作用,广泛利用博物馆、高等院校和科研所实验室、动(植)物园、高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园等科技展教场所,定期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科学教育活动,拓宽中小学生知识面和锻炼实践能力。加强校外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建设,扩大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渠道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