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抗旱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控制性水源工程建设,以开发利用地表水为重点,加快应急水源工程的建设步伐。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内的100座病险水库改造任务。目前,我省列入国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工程的投资主要由中央划拨,我省负担配套资金。对未能列入国家规划的小型水库,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加固,确保安全。加强农业灌溉工程建设,采取基建机制与农建机制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同步推进大中型灌区、干支渠与田面工程建设,提高工程灌溉服务的能力和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结合省情加快蓄水、引水、提水、雨水集蓄工程及再生水利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抗旱减灾能力。配套田面节水措施,按照“多用地表水,少用地下水,优化灌溉用水结构”的原则,加大黄河水开发利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汾河清水复流创造条件。
(二)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建设。把保证居民饮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的首位,结合区域和水源实际,分片建设规模合理、保障程度高的集中供水工程,保障人口较集中的县(市、区)供水安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突出重点、整村推进、讲求实效”的原则,努力解决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各类应急抗旱备用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应急水源储备,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成片饮用旱井水区域、成片饮用浅层井水区域和季节性泉水区域内建设一批规模合理的抗旱应急备用水源,以应对特大干旱和各类影响城乡居民生活供水安全的突发事件。
(三)提高耕地抗旱保墒能力。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复垦、整理力度,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沟渠配套的要求,加快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产出能力和抗灾能力。要加强墒情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实施沃土工程,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提高耕地保墒能力和农业抗旱能力。
(四)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各地区要结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抗旱设施的管理,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地下水及水源地保护,建立全省地下水监测网络,对地下水升降情况进行严密监测,特别是对50个严重超采县的超采量进行准确测定。采用智能IC卡装置,对水井取水量进行计算和控制。加强对空中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监测,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扩大污水处理规模,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减轻河道污染程度,保证抗旱用水的安全供给。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合理确定中水水价,加快推进中水回用的市场化进程。加强对水库、闸坝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对人口密集区供水的重要抗旱水源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和保护,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