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时段(2008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的特点,以确保中国-东盟博览会和自治区50周年大庆期间的安全稳定为重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4、加强对中国-东盟博览会和自治区50周年大庆活动场所、展馆及舞台布展设施的搭建、接待宾馆饭店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万无一失。强化监管措施,对活动举办前没有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停产整顿。
五、职责分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直各有关行业和领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范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一)市经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冶金,有色、机械制造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
(二)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
(三)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
(四)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及道路设施、水上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
(五)市建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和燃气销售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
(六)市国土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
(七)市水利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水利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
(八)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