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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二)建成良好的法制环境。全面落实司法公正,切实保护债权人利益,司法的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建成良好的产业环境。出台并落实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和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本地产业发展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相互支撑、动态协调,形成良性循环发展。

  (四)建成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扶持金融发展的政策落实到位,金融产业得以快速健康发展,海西资金洼地效应形成。

  (五)建成良好的金融舆论环境。社会媒体大力宣传报道金融法律政策、社会的金融意识、金融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金融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一)完善法制工作平台,夯实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法律制度是影响金融生态环境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司法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公正,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提高案件执结率,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地方政府要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防止债务人借改制之机逃废金融债务,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州政府办公室要组织有关司法机构和监管机构制定有关惩戒经济、金融领域逃废债行为的管理办法,保障银行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有关登记评估部门和司法部门要研究解决银行处置抵贷资产费用过高、银行诉讼案件执行难和诉讼贷款标的受偿比例过低的问题;要认真解决企业破产案件中银行合法抵押资产的处置和银行合法受偿资产的清算问题,提高金融债权的执行率和回收率;州银监分局要组织有关金融机构制定企业逃废债名单的认定办法和惩戒程序,建立金融机构逃废债名单,同业共享信息库和逃废债同业联合制裁制度。

  (二)构建社会信用工作平台,不断优化信用环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广泛开展企业、个人信用评级和信用乡、村和社区建设,进一步营造重信用、讲信用的社会风气。加快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联网步伐,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引导和鼓励各类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进入评级市场,培育壮大资信评级机构,规范发展企业资信评级市场;广泛开展“诚实做人,诚信做事”教育活动,使诚信观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继续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教育,提高党政机关办事效率。经贸委要牵头继续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骨干企业竞争力;财政部门要强化对企业违反财政会计法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行为;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和诚信纳税人定期表彰制度,进一步培养纳税人的诚信意识;工商部门在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上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按照企业诚信状况,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为金融机构提供咨询服务;质监部门要利用技术监督、检验、认证、检疫等行政监管和执法手段,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完善企业质量信誉档案;民政部门要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银行、街道办事处,开展诚信社区和诚信户的创建和评选活动,为商业性和政策性贷款的开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州农牧局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县及镇乡政府、农村信用社,在乡村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的创建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要抓好信贷征信管理工作,加大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建设力度,加快建立个人征信信息档案,制定有关借款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和个人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工商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加快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建设,推动我州信用行业和信用市场的发展。同时,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畅通资本金补充渠道,完善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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