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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06〕5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州监察局 州政府纠风办 2006年5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6〕50号)和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州2006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务求在专项治理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海西和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按照《青海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落实全部免除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学杂费政策,继续做好对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课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落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牧区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等政策,切实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对各类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挤占、挪用;全面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治理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行为。继续开展在县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加大对中标合同签订后续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大力推进院务公开,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诊疗行为。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行为,加速推进药品批发环节集中配送和零售环节连锁经营,减少流通环节;继续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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