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西政办〔2006〕5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试验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的函》(青政办函〔2006〕101号)有关精神,决定成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管委会主任:诺卫星 中共海西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
常务副主任:吴海昆 中共海西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 主 任:马 杰 州政府副州长
朱建平 中共格尔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成 员:马学太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程利云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大海 州经贸委主任
王志渊 州财政局局长
华瑞平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青 亥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常 健 州建设局局长
娄海龙 州交通局局长
李青基 州水务局局长
张绍军 州农牧局局长
郭 鑫 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铁顺良 州林业局局长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马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利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循环经济管委会职责
(一)贯彻落实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领导小组决定和决议;
(二)全面负责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
(三)研究制定试验区的发展目标,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