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执法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认真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政务政风建设。要进一步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权限,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针对行政审批过程中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完善监管制度。要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继续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大力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制度,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认真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透明进行。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强行政收费、公务消费等领域的透明度。要督促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探索办理关注民生和公共服务类事项的有效途径,真正做到便民利民。要认真贯彻落实《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方式,严格控制会议、出国考察和公务用车等支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游山玩水。要进一步精减会议和文件,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增强文件的针对性。要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显著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政府。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和州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惩治腐败,切实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要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布局中,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落实。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强化责任,认真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领导成员和部门、单位的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贯通、纵横相济的责任网络。各级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保持和发扬“两个务必”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模范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带动政府机关形成良好的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