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06〕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的意见》
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四日
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
基层创业行动工作的意见
(州科技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实践中的一项创举。我州自2003年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以来,对于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到基层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依靠科技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6〕31号),为推动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扶农、助农、兴农为宗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搭建和营造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平台,为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通过鼓励、支持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到基层创业,把先进实用的技术直接导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有效地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以科技提高农牧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逐步形成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科研单位、职业学校和农技部门为依托,广大乡土人才为基础的基层科技创新服务网络,培养大批有文化、有技术的新型农牧民,推动传统产业向集约化和现代化农牧业转变。
二、科技特派员是州、市、县政府和行委根据基层的技术需求,派往农村牧区、农村经济组织以及企业等进行科技服务的科技人员。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市场需求帮助农牧民及企业制定发展计划和措施;针对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搞好适用技术的培训与科学普及;了解基层情况,及时向各级政府反映农牧民和企业、经济组织对科技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