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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经贸委关于海西州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加大专利权的整治力度。以食品药品、农业及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专利侵权行为,查处冒充、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从流通环节入手,积极防范、加强监控,坚决查办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权侵权案件。

  (四)依法严厉查处重大侵权案件。加大侵权案件查处力度,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要通力合作,加强工作衔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州内外商品市场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一查到底。

  (五)加强监督管理。继续加大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联动的执法协调机制。要完善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跨地区的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工作机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工作平台,实现执法协调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

  (二)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信息咨询和公共服务。在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经济活动中强化知识产权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支持企业运用法律武器和国际规则维护自身权益,防止知识产权滥用。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继续搞好一年一度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侵权案例。要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同时,把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为切实把保护专利权行动落到实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青海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要求,成立海西州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法院、检察院、州委宣传部、经贸委、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文体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整规办,负责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工作,文化部门负责打击盗版行为工作,科技部门负责专利权整治工作,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负责查处重大侵权案件工作,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工作任务及重点,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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