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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天峻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状:两地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的县域金融服务工作未形成合力。

  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银行、保险服务的考评监测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能性。

  工作步骤:一是建立并完善两县的银行、保险金融服务工作的协调机制、考评监测机制、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二是建立完善两县金融数据库建设工作,及时掌握银行、保险金融服务情况和资产状况。

  (十二)探索建立农业贷款风险机制。

  目标:积极探索开展农业贷款风险保险的有效性和可能动性。

  工作步骤:与保险机构协商沟通建立农业贷款风险保险机制。

  附:1、乌兰天峻县域金融服务协调机制

  2、乌兰天峻县域金融服务工作评价办法

  3、乌兰天峻县域金融服务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略)

  附件一:
  乌兰天峻县域金融服务工作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乌兰、天峻两县各金融机构同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传导县域金融服务试点信息,各有关部门在当地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在不同领域内的专业优势和管理优势,协调配合,做好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制定本协调机制。

  一、工作内容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交流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进展信息,通报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的政策建议。及时协调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做好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

  二、组织安排

  在乌兰、天峻两地政府指导下,由人民银行乌兰县支行牵头,两县农村信用联社、乌兰县建行、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两县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负责制定两县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的总体指导方针和工作思路,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和职责,通报有关情况,处理有关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两地的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贯彻落实协调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措施意见,交流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信息,制定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措施,对于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建立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和办公室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乌兰县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人民银行乌兰县支行、两地农村信用联社、乌兰建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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