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西州2007-2010年乡村医生培训规划的通知
(西政办〔200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有关部门:
州卫生局关于《海西州2007-2010年乡村医生培训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日
海西州2007-2010年乡村医生培训规划
(州卫生局 2007年2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省卫生厅《2002-2010年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教育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针对当前我州乡村医生队伍的现状及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为培养和建设一支与我州农村卫生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乡村卫生人才队伍,促进我州农牧区卫生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农牧民健康服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乡村医生培训的必要性
我州目前有305个行政村(社),共有村卫室166所,登记注册乡村医生数265人。其中,通过医学中专水平测试合格的人数为167人,占总数的63%;取得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的人数为98人,占总数的37%;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数为10人,仅占总数的3.8%。随着我州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农牧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已难以满足农牧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其所担负的广大农村基础医疗和预防保健任务的要求,与省卫生厅提出的到2010年,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目标差距很大。为此,针对乡村医生队伍现状,制定新时期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技术水平,并使其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逐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是当前我州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卫生厅有关《意见》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坚持以农牧区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快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进程,加强学历教育,切实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