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2007〕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的《关于海西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分工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
关于落实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分工意见
(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5月)
州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海西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反映了海西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十一五”时期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完成
《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对于确保全州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
《纲要》实施工作,现对
《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分解。并按照职责分工将任务具体分解到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
一、 分工原则
实现
《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
《纲要》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