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汉中经济开发区及市上有关部门要尽快组建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各分团领导机构名单(团长、副团长、联络员及牵头部门)及市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名单务必于2008年2月29日前报市团综合联络组,各分团工作方案于2008年3月3日前上报市代表团。
(二)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市团对各县区分团和参会部门的组展布展、项目准备、招商推介、客商邀请、投资促进活动组织、招商引资成果等各项工作全面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分阶段检查考核,会后进行评比表彰。
(三)精心做好项目准备和前期推介工作。要结合第十一届西洽会及2007年省市组织的招商活动中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快合同项目实施进度,推动协议项目努力转化为合同项目。要紧密围绕市、县区“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整合全市资源,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大项目、特色项目。上会推介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汇总,市商务局配合。市经委负责策划、包装工业项目、产权交易项目;市城建规划局负责策划、包装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市农业局负责策划、包装农业产业化项目;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负责策划、包装中药产业化项目;市乡企局负责包装中小企业项目;汉中经济开发区负责包装航空工业园、中药产业园区项目。各县区根据本县产业特点,征集上报推介项目。上述部门要在3月5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书面材料。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项目企业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项目推介活动。
(四)突出重点,做好组展工作。我市参展的内容和项目要求突出装备制造业、有色冶金、绿色产业、生态旅游四大支柱产业和生态汉中、绿色汉中两大特色,要求图文并茂,并利用声光电技术,力求生动形象。市级各主管部门要指导县区做好组展的定位和资料准备。
(五)突出特色,策划、组织投资促进活动。要重点组织好会期我市举行的三项专项投资促进活动。市发改委负责“重点支柱产业项目推介会”项目及推介材料,市商务局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市旅游局负责“生态旅游推介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市台办负责“与台商企业对接座谈会”组织实施。各负责部门于3月10日前上报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区、开发区在会期都要组织一至二项特色洽谈促进活动,于3月10日前上报活动方案。
(六)有重点的组织企业参加会期投资促进活动和第七届外资会。要最大限度的利用西洽会这个平台,推出企业、项目,广泛进行各类投资洽谈活动,提高参会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客商邀请工作,特别是积极邀请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台港澳的投资商、采购商参会,并以东部省市为重点,邀请沿海发达省市有意向西部转移产业的著名企业、企业集团、民间商团组织参会,并及时跟踪联络,力争有一批项目上会洽谈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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