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资信调查和评估、债权保障、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等制度,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全面改善企业生产、流通、税务、信贷、财务、统计等环节的信用状况。督促企业加强财务信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自觉杜绝各种虚假财务会计信息。积极推动企业抓紧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尽早采用国际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申报ISO9OO1等国际质量标准认证。当前重点是推动企业产品质量信用建设,广泛开展争创名牌企业、名牌产品活动,全面提高工业产品质量。
(四)支持企业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自律团体或行业组织。
(五)鼓励、支持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支持发展担保公司,充分运用担保机制,为企业增强融资、交易信用服务。
四、评定标准
(一)受理、推荐原则
受理、推荐“守信企业”应遵循企业自愿参加,行业协会坚持标准,注重质量,严格考核,未达到绝对指标一票否决原则。凡本州工业企业没有行业协会的,可向州经贸委申报,由州经贸委审查后上报省经委考核推荐。
(二)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满两年。
2、年检通过A级。
3、企业无失信违法行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绝对指标)。
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无经营亏损。
(三)信用企业标准
1、企业重视市场信誉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高的信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10分)
(1)企业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信用管理工作,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制度,有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保障企业“守信”经营(4分);
(2)有定期或不定期的研究信用管理、信用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会议,落实信用管理制度(1分);
(3)对企业员工进行信用管理制度的宣传,全体员工有较高的信用管理意识(2分);
(4)企业有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有完善的客户前期考察、守信状况监测、预警、清退机制,有完善的经营风险可行性研究制度,能较好地规避信用风险(3分)。
2、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25分)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良好,未因本单位原因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有不良行为记录(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