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西州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州消防工作的领导,州政府决定成立海西州防火安全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成人员
主 任:田 更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张宝福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焦 文 州经贸委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郭 华 州公安局副局长
王学比 州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成 员:常 健 州建设局局长
乔格生 州监察局局长
杨素琴 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卡木特尔 州教育局局长
朱元波 州卫生局局长
彭 辉 州旅游局局长
李配书 州工商局局长
宋建雳 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王学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建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每年定期召开政府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与各市、县、行委和州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领导任期内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督促各市、县、行委严格落实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工商、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建设、经贸、广播电视、公安消防、监察、安全生产监督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行业系统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审查关、准入关、验收关;同时加强对全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督促新闻媒体、文艺团体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工作动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促进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严格执行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同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社区”建设评比工作考评范围,实施消防安全评比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