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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西州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西州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州消防工作的领导,州政府决定成立海西州防火安全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成人员

  主 任:田 更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张宝福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焦 文  州经贸委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郭 华  州公安局副局长

      王学比  州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成 员:常 健  州建设局局长

      乔格生  州监察局局长

      杨素琴  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卡木特尔 州教育局局长
    
      朱元波  州卫生局局长

      彭 辉  州旅游局局长

      李配书  州工商局局长

      宋建雳  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王学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建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每年定期召开政府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与各市、县、行委和州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领导任期内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督促各市、县、行委严格落实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工商、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建设、经贸、广播电视、公安消防、监察、安全生产监督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行业系统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审查关、准入关、验收关;同时加强对全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督促新闻媒体、文艺团体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工作动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促进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同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社区”建设评比工作考评范围,实施消防安全评比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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